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
关于第二阶段适格投资者赔付资金划付及查询的提示公告
重要提示:
1、自2017年10月27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前,在专项基金第二阶段完成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及截至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日仍持有属于赔付范围的欣泰电气股票,并在专项基金第一阶段已有效申报的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可以查询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赔付资金的到账情况,若赔付资金未到账或到账金额与在基金专栏查询获知的赔付金额不一致,可以通过专项基金热线电话4001888399向赔付工作组提出核查请求;
2、若适格投资者在有效申报后至赔付资金到账前,发生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销户的,请与赔付工作组联系。
为方便适格投资者及时、顺利获得赔付资金,现将专项基金第二阶段适格投资者赔付资金划付及查询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格投资者赔付资金的划付及查询
截至目前,赔付工作组已经统计完成专项基金第二阶段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名单及其赔付金额,和截至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日仍持有属于赔付范围的欣泰电气股票,并在专项基金第一阶段已有效申报的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的二次赔付金额,并已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上述赔付资金划付至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再由结算参与人将赔付资金划入适格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资金账户。
结算参与人,指经中国结算核准,在中国结算设立和管理的电子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直接参与其组织的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并承担最终交收责任的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
结算备付金账户,指结算参与人开立的用于存放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资金的资金交收账户 。
自2017年10月27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前,适格投资者可以查询赔付资金的到账情况。若赔付资金未到账或到账金额与在基金专栏查询获知的赔付金额不一致,适格投资者可通过拨打专项赔付基金热线电话向赔付工作组提出核查请求。
(二)赔付资金划付规则
(1)适格投资者在专项基金第二阶段通过手工方式进行有效申报,赔付资金划付至适格投资者在赔付申报文件中指定的托管单元所属的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或适格投资者在赔付申报文件中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
(2)截至欣泰电气股票暂停上市日仍持有属于赔付范围的欣泰电气股票,并在专项基金第一阶段已有效申报的二级市场适格投资者,其二次赔付金额直接划付至原申报的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或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
(三)特别提示
(1)若适格投资者在有效申报后至赔付资金到账前,发生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销户的,请与赔付工作组联系。
(2)适格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所在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通过如下方式联系赔付工作组:
热线电话:4001888399,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xtdqpfjj@vip.sina.com;
赔付工作组现场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