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7日,我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证券法》和《公司法》,突出强调了对股东权利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证券法中的“投资者”,在公司法中表述为“股东”。《公司法》中对投资者的保护则主要通过赋予股东权利和加强股东权益保障来体现。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新公司法中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认下来,为保护投资者(股东)权益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机制和司法救济途径,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保护投资积极性。
2005年10月27日,我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证券法》和《公司法》,突出强调了对股东权利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证券法中的“投资者”,在公司法中表述为“股东”。《公司法》中对投资者的保护则主要通过赋予股东权利和加强股东权益保障来体现。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新公司法中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认下来,为保护投资者(股东)权益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机制和司法救济途径,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保护投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