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7日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被评为“史上最严退市政策”。我们理解,引入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的同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中之重即在于完善与退市相关的配套制度安排,建立强有力的民事赔偿机制。证监会于2015年11月出台的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有关意见中提出要“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建立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在此背景下,本文结合相关政策规定、证券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的实践等内容,对退市新政下与强制退市制度相配套的民事赔偿机制的完善问题进行了探讨。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