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感谢您使用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根据证监会〔2018〕32号公告,投资者对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和制度提出咨询的,热线帮助查询证券期货法律制度相关规定。现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定向发行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两种情形。前款所称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一)公司股东;(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三)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股票未公开转让的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