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先生与某证券公司有融资关系,并将证券账户密码告诉了证券公司,该证券公司在叶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卖出了账户上的股票,并收回了融资,但导致叶先生亏损,该怎么处理呢?
叶先生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了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证券公司为了争揽客户,不顾国家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违规为部分客户按一定比例提供少量资金贷款,并要求获得贷款的客户将股票交易密码告诉证券公司。叶先生认为这是投资的最佳时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为了在证券市场越做越大,于是将其交易密码告知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在未取得叶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证券账户上的股票卖出。叶先生发现后,在与证券公司协商赔偿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叶先生诉称,被告证券公司作为证券经营者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理应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在其开户的股民的利益,以争取股民的信任。然而被告却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为吸引更多的证券投资者进行股票交易,非法向客户融资,并且擅自将原告股票卖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
法院经多方调查取证,认为被告为招揽客户,采取非法的手段对客户进行融资,原告明知被告提供融资进行炒股行为为非法却仍接受,因此双方的行为均属非法。被告证券公司擅自将原告的股票卖出,与融资行为并无因果关系,证券公司应对其行为负责。据此,法院判决证券公司赔偿叶先生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