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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类]证券公司应当向投资者提示哪些投资风险

 作者:dengzk  时间:2012-01-12 11:43

  问:对于刚入市的股民,证券公司有义务向他们揭示哪些有关证券投资的风险?

  答:证券投资可能会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也存在着较大的证券投资风险。为了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证券公司在投资者开户时证券公司有义务提醒投资者有关证券投资的风险,提供“风险提示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宏观经济风险: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和周边证券市场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国内证券市场的波动,使投资存在亏损的可能。

  (2)政策风险: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使投资存在亏损的可能。

  (3)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由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整体经营形势的变化;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如经营决策重大失误、高级管理人员变更、重大诉讼等都可能引起该上市公司证券价格的波动;由于上市公司经营不善甚至于会导致该公司被停牌、摘牌,这些都存在投资亏损的可能。

  (4)技术风险:由于交易撮合及行情揭示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脑技术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

  (5)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的瘫痪;证券营业部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也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这些都可能会使您的交易委托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

  (6)其他风险:由于您密码失密、操作不当、投资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会使您发生亏损,该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在您进行证券交易过程中他人给予您的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亏损的可能。

  【提示】:在您进行证券交易过程中,他人给予您的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重要的是,类似的误导无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