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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生科案行政处罚落地 平安证券并非“行政和解”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dengzk  时间:2013-05-13 16:34

  全市场瞩目的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5月10日终于有了处罚结果。但是让该案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却是证监会对相关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的“顶格”处罚,以及平安证券为了“赎罪”而开创的投资者快速补偿机制。

  周五通报的稽查结果显示,万福生科为了达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根据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决策,并经财务总监覃学军安排人员执行,在2008年至2010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1.2亿元、1.5亿元和1.9亿元,虚增利润合计近1.13亿元。另外,万福生科上市后的2011年财报和2012年半年报同样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上述两个报告期虚增销售收入2.8亿元和1.65亿元,虚增利润合计超过1亿元。

  万福生科造假金额和虚增利润的比例在A股历史上均非常罕见。除了龚永福、覃学军面临终身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以及刑事追责之外,相关中介机构平安证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均未能勤勉尽责。其中平安证券更是成了舆论诟病的主要对象。

  “顶格”处罚

  按照周五公布的处罚结果,平安证券未对万福生科的实际业务及各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履行尽职调查、审核义务,且内控制度也未能有效执行。证监会拟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收入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

  “这是2004年实行保荐制度以来,第一次对保荐业务的违规行为进行单独立案,并且也是从严从重的处罚。”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周五在新闻通气会上说。

  此前,尚未有证券公司因为保荐业务违规而暂停相关业务资格。这一处罚意味着,从处罚正式执行开始三个月内,平安证券所有保荐项目的行政审核中止,“不再往下走”;并且从立案之日起,证监会已经不再受理平安证券新的保荐业务申请。另外,项目业务收入“没一罚二”也是前所未有。

  在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方面,最大的看点是一些已经离任的责任人同样付出了代价。

  证监会拟对万福生科项目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撤销证券从业资格,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薛荣年、曾年生和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保荐项目协办人汤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薛荣年曾任平安证券总经理,曾为平安证券在投行业务上异军突起做出过重要贡献。他2011年年底辞职后,带着一批平安老部下加入华林证券,担任董事长。撤销证券资格后,薛荣年恐将暂别证券业。

  并非“行政和解”

  由于平安证券拿出3亿元作为投资者补偿基金,一些市场舆论认为平安此举是“花钱消灾”。但也有投行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财商》记者说,此次平安的做法具有开创性,有助于解决投资者诉讼成本高、追偿难度大等问题,今后类似案例应循此例。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周五也回应了市场的疑问。这位负责人说,证监会鼓励和支持负有责任的相关机构先行补偿投资者,但是对于平安证券的处罚仍然是从严从重的。

  他表示,证监会在加大市场违法违规打击力度的同时,也需要探索投资者的补偿机制,帮助那些受害的投资者尽量追回损失、减轻负面影响。

  “这并不是境外市场的‘行政和解’。‘行政和解’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制度安排,目前我们还没有条件这么做,但是需要探索各种制度,在损害发生后维护投资者利益,推动民事赔偿机制建立和落实。”这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