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昨日,证监会针对万福生科造假案向相关责任方开出罚单。同日,平安证券宣布,将先行垫付出资3亿元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成为A股首单垫付理赔案例。
然而,正如平安证券董事长杨宇翔所说,事后补救不如源头遏止。相信证监会此次对万福生科造假案相关方予以的重罚,足以令资本市场警戒。
证券时报 记者 桂衍民
被称为银广夏以来最大的造假案万福生科造假案在投资者赔偿方面迎来新进展。
平安证券昨日宣布,将先行垫付出资3亿元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开创A股市场自成立以来保荐机构先行垫付理赔先例。
基金将采取“先偿后追”
据平安证券介绍,该基金设立的目的在于补偿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专项基金将采取“先偿后追”方式,即平安证券先行以基金财产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再通过法律途径向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的主要责任方及其他连带责任方追偿。
平安证券董事长杨宇翔介绍称,设立补偿专项基金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所确定的规则和标准,本着有利于投资者的原则确定基金补偿范围,本着充分补偿的原则确定补偿金额计算方法。
与此同时,平安证券也表示,此次以设立基金方式先行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是在司法途径之外,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一条相对高效、便捷的渠道,使其及时获得补偿。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遭受投资损失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如果接受补偿,则表明其自愿放弃向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的责任方再行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不接受补偿,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需自行承担相应的诉讼成本及诉讼风险。
平安证券特别提示,投资者于2012年9月15日之前卖出万福生科股票或于2013年3月2日之后买入万福生科股票所产生的投资损失不属于基金的补偿范围;同时,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责任方买卖万福生科股票产生的损失亦不属于基金的补偿范围。
据介绍,补偿基金的存续期间为自成立之日起2个月,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延长基金存续期间,但最迟不超过2013年12月31日。
平安斥资3亿元
平安证券表示,作为万福生科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虽未参与或协助造假,但未充分勤勉尽责,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止这一造假案件的发生,并对此深感痛心和自责。
“我们愿意以实际行动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平安证券副总裁周强表示。具体而言,该方式就是平安证券采用“先偿后追”的处理模式,搁置复杂的责任认定和划分等问题,主动独家出资3亿元设立专项基金,先行补偿符合条件投资者的损失,再通过法律手段向其他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并将就自身因万福生科事件所遭受损失依法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追究相关责任方的法律责任。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在以往类似事件中,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一直是难题。现有法规虽然赋予了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手段获得赔偿的权利,但由于诉讼本身尤其在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方面,对程序、举证等环节要求较为严谨,往往导致耗时长、成本高、举证程序复杂、诉讼结果不确定等情况,最终获得赔偿的投资者比例有限。
中投保任基金管理人
杨宇翔也表示,通过设立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解决万福生科事件的模式,在国内证券市场上的确尚无先例,实际操作中也确实可能面临多方面难题。为了充分、有效地达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基金在架构设置和运行机制中将坚持依法合规、公信力、及时高效和公平性四大原则。
依法合规上,补偿基金的设立及运作,将严格遵照《证券法》等法律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利益,并切实避免可能的争议。
同时,51白菜网线路检测(简称“中投保”)同意担任基金管理人。补偿基金还聘请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以及知名财经评论人士叶檀等组成专家委员会,就基金设立、补偿方案以及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建设银行担任基金托管银行确保基金财产安全完整。
而为了体现效率,补偿基金将充分利用证券市场成熟的电子化系统,投资者通过基金网站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确认接受补偿方案并自愿与平安证券达成和解,补偿金的划付由中登公司通过结算系统统一完成,最大程度降低了投资者获得补偿的成本。基金管理人中投保还将聘请国内知名的会计师和律师团队,组成补偿工作组,专职高效地处理基金的日常工作。
平安证券对此承诺,所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都会得到公平对待。据介绍,补偿基金由中投保独立运作,运作过程不会受到任何干预。同时,基金将设立专属网站、热线电话和专设邮箱等多种沟通渠道,为各类投资者提供公平便利的查询沟通途径。